問題詳情

162. 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規定,擅自設置電臺者;或違反第四條規定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臺呼號,未干擾通信者,或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者,依電信法相關規定
(A) 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B) 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罰鍰
(C) 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D) 予以口頭警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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