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臺灣於民國 69 年制定「殘障福利法」,民國 86 年修正並更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民國 96 年再修正並更名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從「殘障福利法」到「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再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請問這種法律名稱的改變有何重要的意涵?相較於之前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新修正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內容有那些重要的變革,請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8238
統計:A(923),B(5321),C(21),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訴願管轄之機關、行政法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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