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台中商店每二個月申報營業稅,108年1月1日至2月24日止之交易資料如下: 1.三聯式發票銷售額3,500,000元,稅額175,000元。二聯式發票銷售額210,000元(含稅)。 2.進貨及營業費用2,140,000元,稅額107,000元。另有交際費66,000元,稅額3,300元;文具用品5,520元(小規模營業人收據)。 3.銷貨退回65,500元,稅額3,275元;銷貨折讓26,000元,稅額1,300元;進貨退出62,000元,稅額3,100元;進貨折讓15,200元,稅額760元。 4.上期累積留抵稅額38,780元。 2月25日 賒購商品120,000元,另加5%營業稅,當日收到發票,付款條件2/5,n/30。 2月26日 現銷商品29,400元(含稅),開立二聯式發票。 2月27日 昨日2月26日現銷商品有瑕疵給予銷貨折讓退還現金630元。 2月28日 以現金償還2月25日賒購商品全部貨欠。試作:2月底營業稅結帳分錄並編製營業人銷貨額與稅額申報書。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技檢◆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丙級-109 年 - 109-3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丙級:14901會計事務-人工記帳#9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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