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某甲至銀行提款,於提款單上填寫提領新臺幣(下同)五萬四千元,銀行行員付款時,誤付為四萬五千元,某甲未點明數額即離開銀行。稍晚,該行員發現短付九千元後意圖據為己有,並將該九千元收入自己皮包內,則該行員已觸犯何罪?
(A)竊盜罪
(B)傷害罪
(C)侵占罪
(D)強盜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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