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除了此次可能修訂《民法》以符合《憲法》中所保障的權利外,以往也曾多次因現代性別平權觀念的興起而促成《民法》的修改,如將法律中妻須冠夫姓與子女須從父姓的規定修改掉,讓妻保有原本姓氏,及子女姓氏由父母雙方合意決定,關於這些修法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制度層次的變遷也須配合理念層次的調整 
(B)法律修法速度較慢可能出現文化失調情況 
(C)可見文化各層次之間不會互相影響 
(D)透過修法可促進不同性別者的權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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