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乙丙共有土地一塊,面積 300 坪,應有部分各 1/3,未訂立分管契約。請說明下列法律行為之效力:(25 分)
⑴甲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與丁銀行,借款 500 萬元花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7568
統計:A(194),B(107),C(1383),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責任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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