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男與乙女結婚三十餘年,乙一方面忙於家務,另一方面亦為甲事業上之得力助手。甲與乙生有二子(丙及丁),而丙已離婚,且生有二女(戊及己)。丙結婚時,甲曾贈送丙 1000 萬元購屋。此外,甲亦給予丁 1000 萬元作為出國之學費。當甲駕車與丙外出,行經山路時,被巨大落石擊中,丙當場死亡。甲則於送醫後,翌日亦不治死亡。甲死亡時,其名下有現金 5000 萬元及一棟從甲之父親繼承而來之別墅(市價 3000 萬元)。試問:甲所留下之財產,何人得請求分配或繼承之,且分配之額度為多少?(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5023
統計:A(21),B(837),C(177),D(287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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