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女老師小真與影視紅星翔志結婚五年,育有一名 3 歲的兒子豆豆。翔志私生活複雜,經常徹夜不歸,還疑似有外遇。經過慎重考慮,身心俱疲的小真決定與翔志離婚,兩人近期為了爭取豆豆的撫養權對簿公堂。翔志主張自己收入比小真優渥,足以給豆豆豐衣足食的生活,然而法官最終將豆豆的親權判給小真。請問:下列何者最可能是法官判決的考量?
(A)翔志的演藝事業並非穩定的收入來源
(B)幼兒與母親同住對於身心發展較有幫助
(C)評估過往紀錄,考量豆豆之最佳利益
(D)小真身為老師,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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