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人民甲因主管機關乙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依法提起課予義務訴願,經受理訴願機關審理結果,認為甲之訴願有理由,乃作成「命乙機關對甲之申請案件,應依訴願決定意旨,於一個月內速為一定之處分」之訴願決定(第 1 次訴願決定)。惟乙機關並未依該訴願決定意旨作成行政處分,仍對甲之申請案件置之不理,甲遂再次提起訴願,經受理訴願機關審理結果,仍認為甲之訴願有理由,乃再次作成與第 1 次訴願決定相同內容之訴願決定(第 2 次訴願決定),然乙機關依然對甲之申請案件置之不理,未依第 2 次訴願決定意旨作成行政處分。試問:甲對於乙機關持續對其申請案件不依訴願決定意旨作成行政處分之行政不作為,應如何尋求救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2),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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