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當事人針對已經在法院訴訟的案件,透過和解的方式,可以中止訴訟的全部或一部分。下列哪種情況可以適用上述和解的規定?
(A)被依貪汙罪嫌提起刑事訴訟
(B)不服交通罰單裁罰而提起行政訴訟
(C)因房屋租賃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
(D)不滿土地被徵而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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