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給予甲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每月新臺幣(下同)1 萬 5 千元。因新進人員撥款作業疏失,於 3 月份誤撥給甲 15 萬元。該局通知甲應返還其溢領之 13 萬 5 千元,但甲置之不理。該局乃作成命甲返還上述溢領款項之行政處分。甲不服,提起訴願請求撤銷之,請問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249
統計:A(364),B(1964),C(279),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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