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刑法所謂詐欺(Fraud)係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或財產上之利益交付者,行為人以口頭(Word of Mouth)、行動(Look or Gesture)等作為(Action)或不作為(Omission)之詐騙方式,誤導他人用以取得不法之利益。現行期貨交易法第 108 條對詐欺有何特別規定(5 分)?違反本條之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為何?(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2),B(3),C(3),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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