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不動產資產信託之發起人因讓與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而持有受益證券者,應將受益證券提交經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集中保管,且自持有受益證券起多少年内不得中途解除保管、轉讓或設質?
(A)一年
(B) 二年
(C)三年
(D)五年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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