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關於行政契約無效事由,何者正確?
(A)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B)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只要有一方不明者即為無效
(C)締結之和解契約無法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及與人民和解,契約無效。
(D)締結雙務契約,契約中無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人民之給付無法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不相當並不具正當合理之關聯,該契約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4766
統計:A(123),B(7),C(5),D(4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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