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公務人員配合機關精簡、整併、改隸、改制、裁撤或業務調整移撥其他機關等組織調整,所任新職所支技術加給或專業加給較原支數額為低者,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規定,應如何處理?
(A)不補足差額
(B)補足差額 3 年
(C)補足差額,其差額並隨同待遇調整而併銷
(D)補足差額,其差額並隨同待遇調整而調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6754
統計:A(22),B(11),C(387),D(21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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