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教師法第 30 條規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分級為
(A)分為二級
(B)分為三級
(C)專科以上學校分為三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兩級
(D)專科以上學校分為兩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三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02335
統計:A(432),B(367),C(502),D(7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臺北縣各級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性平事件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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