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農會法規定,曾於擔任農會選任或聘、僱人員期間,因受(2)確定,被解除職務未滿四年者,不得登記為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已登記者,應予撤銷或廢止,其已當選者,亦同。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107 年 - 全國各級農會第 4 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7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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