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014 年政府宣布核四封存,美商奇異公司與台電因履約爭議協商沒有結果,奇異向國際商會提出(甲)聲請,今年初判賠台電要賠奇異 1.58 億美元(約台幣 48.74 億元)。由於核四封存後停工已達15 個月,依約可構成契約終止,奇異再度提出(甲)聲請。今(30 日)台電宣布,雙方以2250萬美元(約台幣 7.11 億元)達成和解。二案合計台電要賠 1.805 億美元,相當於台幣 55.85 億元。(2019年05月30日 上稿編輯: RayPeng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陳文姿報導) 請問(甲)為以下何種權利救濟的途徑?
(A)訴訟
(B)調解
(C)仲裁
(D)和解。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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