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木柵公司於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給與三位主管各 500,000 股認股權,條件為必須繼續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且公司股票每股股價在民國 100 年底必須超過 80 元,認股權才得執行。符合上述既得條件後,認股權可於其後五年內任何時間執行。民國 98 年1 月 1 日時,木柵公司股價為每股 50 元。給與認股權時,木柵公司預估三位主管均會服務滿三年,但民國 100 年底股價超過80 元的機率大約為 60%。木柵公司考慮員工離職率及達成既得條件下,認股權評價為每股 20 元。試問:在下列三種情況下,計算木柵公司在民國 98 年、99 年及 100 年度,各應認列員工認股權薪資費用之金額為多少?(25 分)
⑴三位主管均實際服務滿三年,民國 98 年底、99 年底及 100 年底,木柵公司股票每股市價分別為:70 元、65 元及 95 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5039
統計:A(11),B(48),C(4),D(16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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