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李植仁雖已過世,但仍要求其繼承者(一兒一女)須賠償1289萬8125元,根據《民法》「繼承」之概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兒女一人必須賠償約645萬元 
(B)兒女賠償的金額應以當初繼承到的遺產為限
(C)只要李植人的兒女去申請拋棄繼承,就可以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D)李植仁的賠償責任因過世理應消滅,軍方沒有理由要求繼承人負起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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