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台幣1800 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
(A)2 個月
(B)3 個月
(C)1 個月
(D)6 個月 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駕駛執照 6 個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