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縣(市)與其他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縣(市)自治法規有繼續適用之必要者,得經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核定公告後,最長繼續適用多久?
(A)1 年
(B)2 年
(C)3 年
(D)由直轄市政府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3377
統計:A(785),B(2569),C(227),D(3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管轄之機關、核定.備查.查照.核備、公司解散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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