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士林地方法院 94 年 12 月作出對葉素菲一審判決,認其共同連續以依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即上市公司博達科技公司之董事長身分,以直接及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受重大損害,及侵佔罪等共處十四年有期徒刑,其中判決主文中提及虛設海外人頭公司作為博達公司假銷貨對象,且製作不實之發票及裝貨單等出口文件,將產品報關出口至海外人頭公司,而貨物實則由博達公司派駐香港的人員收妥後存放承租之倉庫,如此虛增帳上營業額;另外在香港人頭公司虛進之貨物磊晶片則另行包裝,虛進之電腦週邊產品則僅以更換嘜頭之方式,再將貨物虛銷回博達公司。如此之海外虛偽交易循環,理論上查核程序中,分析性複核程序應可看出端倪。試問海關可設計何種分析性複核程序以協助偵測此項詐欺行為?(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