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大仁與阿蘭生有一女小青,兩人因感情不睦而離婚,小青的監護權歸阿蘭所有,之後阿蘭再嫁給喪偶的阿明,帶著小青住進阿明的家,與阿明的獨子志文共四人一起生活,且阿蘭與阿明皆未收養對方之子女。針對上述案例,依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明與小青的親屬關係屬於直系血親一親等
(B)志文與小青屬於旁系血親關係因而無法結婚
(C)阿明死後,僅有阿蘭與志文能繼承阿明的遺產
(D)大仁死後,阿蘭與小青皆不得繼承大仁的遺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9355
統計:A(127),B(168),C(2328),D(18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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