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大學自治是保障憲法講學自由以及發展學術的重要基礎。下列哪些選項合乎大學自治精神? 
(A)以往大學課程上的「部分必修」學分規定現已經改由各校內部規劃 
(B)教育部主管教育,可以直接介入指揮各大學的師資聘任與解聘程序 
(C)大學校長選任應由大學負責人選的投票,教育部只站在監督立場遴聘 
(D)行政院要求大學普設教官室,開設軍訓課程,以培養學生強健體魄與愛國心 
(E)《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各大學必須設立研究發展處,以利大學追求卓越。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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