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某電腦公司於網站刊登廣告,但不慎標價錯誤,把原價30000元電腦,標價為3000元,多人下單。該公司認為網路購物契約中註明「接訂單後,交易始成立」,故拒絕出貨,遭法院判決敗訴。下列何者最不可能是法院的判決理由?
(A)電腦公司在網站上將電腦標價,乃屬民法上的要約,消費者下單為承諾,所以契約成立
(B)這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的郵購買賣,有猶豫期,所以電腦公司不能主張契約不成立
(C)電腦公司的網路購物契約,屬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部分無效
(D)網路購物雖屬於新型態交易,但仍適用民法買賣契約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7692
統計:A(37),B(178),C(54),D(13),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