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餽贈之禮物,其價值在新臺幣:
(A)300元。
(B)500元。
(C)1000元。
(D)2000元 以下,如不接受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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