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法定列舉離婚事由」?
(A)對子女教養方式無共識
(B)重婚
(C)有不治之惡疾
(D)生死不明已逾 3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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