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創始機構將資產信託與受託機構時,如已向債務人寄發已為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5 條第 1 項所定公告之證明書,其債權之讓與對下列何者發生效力?
(A)創始機構
(B)受託機構
(C)信託監察人
(D)債務人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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