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 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訂定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達何項標準,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A)公開發行公司淨值 50%以上
(B)公開發行公司淨值 20%以上
(C)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淨值 20%以上
(D)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淨值 50%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2),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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