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喪妻,有一子乙。甲生前向丙、丁、戊各借款新臺幣(下同)200萬元,死亡時留有現金300萬元。乙未開具遺產清冊,戊向乙求償時,乙直接償還戊200萬元,致丙、丁獲償還各50萬元。丁得 向乙求償多少金額?
(A)0元
(B)50萬元
(C)100萬元
(D)15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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