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銀行計算銀行法第 32 條第 1 項、第 33 條第 1 項有關銀行持有實收資本總額 3%以上或 5%以上之企業之出資額,應連同一併計入之出資額,下列何者不屬之?
(A)銀行之從屬公司單獨或合計持有該企業之出資額
(B)第三人為銀行而持有之出資額
(C)與銀行隸屬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之他公司單獨持有該企業之出資額
(D)第三人為銀行之從屬公司而持有之出資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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