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基隆市警察局位於信二路與義五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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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
(B)X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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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者處新臺幣(A)300元以上600元以下(B)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C)600元以上1,800百元以下 罰鍰
- 計程車設置車頂廣告看板架者,不需要向監理單位申請檢驗與異動登記。(A)O(B)X
- 計程車駕駛人曾犯毒品危害條例判決罪刑確定,經執行完畢者(A)滿5年(B)滿10年(C)不可 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
- 武荖坑風景區位於冬山鄉與蘇澳鎮交界處。(A)O(B)X
- 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不得兼營其他汽車運輸業或受僱於其他運輸業。(A)O(B)X
- 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A)900元(B)1,800元(C)3,600元 罰鍰。
-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者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A)O(B)X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加害人無過失可否申請理賠(A)可以(B)不可以(C)由保險公司認定。
- 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車頂燈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A)O(B)X
- 未將執業登記證放置駕駛人右側上方平台之插座內,要處新臺幣(A)900元(B)1,500元(C)3,600元 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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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計程車駕駛人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不受連續持有有效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6年以上之限制。(A)O(B)X
- 委託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代辦業務時,應依(A)公路主管機關(B)商業主管機關(C)警察主管機關 規定之契約書範本簽訂契約。
- 臺北市內湖區農會位於內湖路1段。(A)O(B)X
-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測驗及格,並經講習合格,應自講習合格之日起(A)6個月(B)8個月(C)12個月內辦妥執業登記。
- 交岔路口有警察指揮,又有燈光號誌,應以燈光號誌為準。(A)O(B)X
-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不須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即可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A)O(B)X
- 新北市板橋區媽祖廟(慈惠宮)位於府中路上。(A)O(B)X
- 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A)得(B)不得(C)視情形 僱用其他人駕駛其車輛。
-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A)1至3個月(B)3至6個月(C)6至9個月。
- 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者,除罰鍰及禁止行駛外,其車輛並沒入之。(A)O(B)X
- 道路交通事故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A)O(B)X
- 依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規定,登記為臺北、高雄機場排班計程車,排氣量,依規定須在(A)1,450(B)1,500(C)1,750 立方公分以上。
- 高速公路上,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之故障車輛,不得超過 (A)2小時(B)6小時(C)12小時。
- 臺北市士林區忠勇街與下列哪一路段連接(A)福林路(B)文林路(C)中正路。
- 汽車駕駛人在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A)O(B)X
- 已領有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執照者,不得再申請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A)O(B)X
- 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應連續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A)3年(B)6年(C)10年 以上。
- 下坡行車時應(A)為節省油料可關閉電門放空檔(B)不得將引擎熄火放空檔滑行(C)引擎不熄火、放空檔滑行。
- 臺灣最北端富貴角燈塔位於新北市那一區(A)八里區(B)金山區(C)石門區。
- 擅自破壞計費表鉛封並私自變更定程使用,將觸犯刑法偽造變更度量衡定程罪。(A)O(B)X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A)O(B)X
- 計程車駕駛人有正當理由未能於期限內辦理執業登記證換發者,經換發後,該段期間執業年資(A)視為中斷(B)不予扣除(C)應予扣除。
-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未依規定擅自轉讓他人駕駛,經撤銷其營業執照及計程車執業登記者 不得再申辦。(A)4年內(B)5年內(C)6年內
- 基隆市信三路是(A)由義一路往義二路(B)由義二路往義一路(C)由中正路往義二路方向行駛之單行道。
- 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將廢止執業登記。(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