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社會救助法中所稱有工作能力者,係指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而無下列那項情事之人?
(A)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B)滿二十五歲仍在學或進修者
(C)獨自扶養六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
(D)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內,致不能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6),B(5),C(9),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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