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公告實施區域計畫地區之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定使用地類別後,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管制。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何種條件及踐行那些程序後,得核准為臨時使用?又應如何做好後續聯繫、監督作為?試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規定述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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