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及衛生機關災害現場緊急救護配合作業要點」規定,有關消防機關及衛生機關執行緊急救護勤務情形,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轄內應覓妥二處以上地點位置適中 (救護人員得於六十分鐘內完成集結) ,且飛航安全之直昇機起降場所,並報內政部消防署備查
(B)衛生機關建立衛生所室、急救責任醫院與民間救護車機構救護人員二十四小時聯絡機制,並提供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彙整及更新
(C)空中救護傷病患之後送,衛生機關應指定送達之醫院及最近之直昇機起降場所
(D)消防機關災害現場指揮官於衛生機關人員到達災害現場執行緊急救護任務時,應指派專人負責擔任消防機關與衛生機關之緊急救護協調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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