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關於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非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未參加訴訟,得以對造為被告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起第三人撤銷 之訴
(B)第三人撤銷之訴,專屬為共同被告之住所地法院管轄
(C)法院認第三人撤銷之訴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原確定終局判決對該第三人不利之部分,原則上原判 決於原當事人間仍不失其效力
(D)若應循其他法定程序請求救濟者,亦得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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