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介紹工作
(B)免除債務
(C)招待吃大餐
(D)開工邀請觀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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