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地方制度法第 33 條規定,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幾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 1 人?
(A)1 人
(B)2 人
(C)3 人
(D)4 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統計:A(0),B(0),C(1),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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