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251 依憲法增修條文,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如何規定?
(A) 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
(B) 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十五
(C) 應優先編列
(D) 沒有規定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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