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台中公司與其經銷商花蓮公司簽訂一項不可取消之長期銷貨合約,約定 98 年 9月 1 日至 99 年 8 月 31 日,銷售 10 萬件甲商品給花蓮公司,每件單價 100 元,台中公司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已經供貨 2 萬件甲商品給花蓮公司。台中公司 98年底甲商品之庫存數量為 5萬件,每件單位成本 105元,重置成本為 110元;銷售甲商品之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估計為甲商品售價的 10%。試問台中公司有關該銷貨合約及甲商品存貨,於 98 年底合計應認列之淨(損)益金額為何(不考慮已經供貨之 2 萬件)?(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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