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根據民國100年11月30日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兒童及少年可能有未獲適當照顧之通報,其承辦人員應於受理案件後幾日內提出調查報告?
(A)五日
(B)三日
(C)四日
(D)二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7929
統計:A(41),B(94),C(255),D(2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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