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關於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足使相對人了解其受處分之原因事實及其依據之法令者,即無欠缺明確性原則
(B)理由是否構成瑕疵而足以影響行政處分之效力者,應就處分主旨為整體之綜合判斷
(C)應記明理由,未經記明理由者,於訴願程序終結前得為補正
(D)證據取捨之心證並非行政處分之事實或理由,故非屬應記載之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4),B(0),C(1),D(1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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