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甲與乙結婚之前,甲刻意隱瞞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導致乙一直誤信甲精神狀態正常,而與甲結婚。但是乙在結婚後五年,才從醫師那輾轉得知甲患有精神病。試問:該婚姻的法律效力如何?
(A)該婚姻為無效婚姻
(B)該婚姻從乙知悉甲患有精神病後6個月內,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C)該婚姻從乙知悉甲患有精神病後1年內,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D)因甲乙之結婚,該婚姻之瑕疵即告治癒,乙不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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