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乙、丙等 3 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均等。乙與丙未經甲的同意,將 A 地有償處分給丁、戊、庚、辛等 4 人共有。依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處分符合法律規定,較多人共有並非必然無效率
(B)該處分符合法律規定,該處分是基於當事人間私法自治原則
(C)該處分符合法律規定,乙、丙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D)該處分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違反土地法第 34 條之 l 第 l 項簡化共有關係的立法目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7442
統計:A(31),B(13),C(14),D(122),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