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A 公務員因涉嫌犯貪污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其所屬機關遂以 A「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為由,將 A 予以免職。A 不服,依法循序提起行政爭訟,遭無理由駁回確定。A 涉嫌貪污之案件嗣後獲判無罪確定。請問 A 如何針對免職處分主張權利?
(A)依行政程序法申請行政程序重新進行
(B)依訴願法申請再審
(C)依行政訴訟法聲請再審
(D)依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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