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年,但在台北市有18所市立國、高中、職規定男生制服須繡姓名,女生則不用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教育局因此將行文各校,統一規定男、女都繡或都不繡姓名,不要有性別之分。請選出關於此事件的正確敘述。
(A)性別平權觀念的普及,促進了社會中不同性別者的權益
(B)挑戰原有價值觀,不值得鼓勵
(C)屬於器物面向的社會變遷
(D)呈現了負面的社會變遷結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7778
統計:A(7),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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