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甲對乙有 100 萬元債權,於 88 年 1 月 1 日清償期屆至;乙對甲有 120 萬元債權,於 99 年 2 月 2 日清償期屆至。甲於 103年 3 月 3 日向乙表示,雙方債務在 100 萬元範圍內抵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乙之債權已經時效消滅,故甲不得對乙表示抵銷
(B)乙對甲之債權尚未時效消滅,因此只有乙得表示抵銷
(C)甲、乙雙方必須互相表示同意抵銷,始發生抵銷之效力
(D)因甲、乙之債務在時效完成前已適於抵銷,故甲得抵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3831
統計:A(69),B(43),C(290),D(37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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