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依司法院釋字第442號解釋,是否牴觸憲法第17條人民參政權之保障?

(A)牴觸,憲法保障人民享有司法三級三審制之訴訟權

(B)牴觸,選舉、罷免乃民主政治核心,僅以二審終結,似嫌草率

(C)不牴觸,第三審及再審訴訟乃例外訴訟程序,無須於所有訴訟均具備

(D)不牴觸,選舉、罷免訴訟儘速審結,旨在避免時間拖延,乃立法機關之合理裁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4877
統計:A(104),B(83),C(615),D(405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事訴訟法免訴判決與不受理判決、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釋字609勞工保險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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