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5.(※) 屬包作業之甲營造廠,為加值計稅之應稅營業人,本年9月承包工程,工程契約約載業主應於當年12月20日及次年4月20日各支付工程款2,000,000元,稅額另計。但業主因故延遲至次年1月5日始支付第一筆工程款2,000,000元,則甲營造廠依規定,應如何處理?
(A)於申報次年2月份營業稅時,始應列入2,000,000元銷售額
(B)申報當年12月份之營業稅時,即列入2,000,000 元銷售額
(C) 申報當年11 、12 月份之營業稅時, 應列入4,000,000元銷售額
(D)申報次年4月份之營業稅時,應列入4,000,000元銷售額。〈營32〉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17588
統計:A(58),B(103),C(9),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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